11月24日,微信公众号“基本常识”的作者“项栋梁”在微博上实名向平安北京举报胡锡进违法翻墙。11月25日,他的个人账号即遭到禁言,官方提示“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,该用户目前处于禁言状态”。
相关图片来自推特用户 @李老师不是你老师
11月24日,一段由汶川县人民法院所发布的视频引发了网络热议,该视频明显带有恐吓网民的意味。视频中的官方人员强调“只要你在国内使用翻墙软件,不管你的目的是什么…都属于非法行为”,“翻墙实际上就是将自己送到敌人的围猎场,甘愿掉入敌人精心布置的违法陷阱、勾联陷阱、政治陷阱”。视频还对本就很模糊的“翻墙罪”进行了“释法”,将翻墙行为认定为一种黑客攻击行为(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)。
如果汶川县法院讲的是对的,那退休人员胡锡进翻墙的行为显然违法了,应该抓起来,我的微博属于为民除害。
如果翻墙上网不犯法,那汶川县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就传播了错误的法律知识,严重伤害了法律的严肃性,那他们应该澄清道歉,我的微博属于辟谣有功。
怎么说我都是做了件好事对不对?没想到,好人没好报,回应我的居然是删帖禁言。这就很没意思了,道理讲不过就捂嘴,心虚了不是?
某法院,玩不起就别学人家做短视频嘛,网络世界很危险的,墙内墙外都这样。
某退休人员,敢翻墙就坦荡承认嘛,要是这么做合法,也带带大伙儿出去开开眼,要是不合法,趁早自首争取从宽处理。对吧?
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,不管胡锡进还是胡锡退,都不是法外之地啊。
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,侵入国家事务、国防建设、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以下为中国数字时代编辑摘自推特用户的评论:
wangluo8899:人民的名义里的,光明分局程度曾经说过:违不违法我说了算。
aug26th:胡公公是奉旨翻牆,但這個旨不能公開。
zhihunanana:平安北京果然很有效率,马上解决了群众的问题。
15742724An:中国的法律是灵活的,精准的,有选择性的。
woyongdehuawei:穿着皇上给的黄马甲的太监你也敢惹?
zh4915045615971:给中国速度点赞。
hahaha1603:太有戏剧效果了。
shokoshen:翻墙也是要凭身份的,老胡可不是一般人。
qipai168:顺便帮忙举报下华春莹。
Hu_dake:一个很有骨气的公众号。
赞(130)